這一陣子經常帶小筆電出門,甚至連去學校也懶得帶那台兩公斤重的效能型筆電。
主要的原因是:重量輕,且 3+6 兩顆電池能夠撐上約九個小時,大致足夠一天使用。(不過,有時還是會覺得,若有兩顆 6 cells 電池,能撐上約 12 個小時,那就更好了。)
10 吋螢幕一開始是覺得有些小,但習慣之後也覺得不差。92% 的鍵盤大致可用(當然,全尺寸的鍵盤就更好了),不過沒有獨立的 PgUp、PgDn 按鍵,編寫文件顯得比較麻煩些。
貓為他的小筆電買了 Touch Screen 與另一顆 6 cell 電池,想必也是經常帶著出門吧。經常帶出門,需要的時候手邊很方便可以使用,就會感覺物有所值。
1 則留言:
就說是習慣囉
張貼留言